广东省水利厅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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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平安工地(厂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454)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创建水利平安工地,根据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紧密围绕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水利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切实保证全省水利施工现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省管大江大河工程、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枢纽工程、水源工程、农村水电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为重点,通过创建我省水利平安工地,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水利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水利建设工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职责,配备管理人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二)推进水利施工精细化管理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起重吊装安装拆除以及高边坡、深基层、高大模板、临时用电、爆破、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生产安全保证能力,确保水利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整洁、规范有序。

(三)着力保障水利工程建设人员食品安全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人员食堂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证工人的食品卫生和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施工现场用工保险制度

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杜绝因拖欠作业人员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五)强化一线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结合《广东省水利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尤其是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用工登记制度,将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现场用工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现场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和作业人员岗位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执行岗前培训,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全面落实。

(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号),《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粤水安监201357)要求,一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二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水库水闸、在建水利工程、农村水电、村镇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法规编制、应急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单位201475,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明确平安工地创建标准、细则。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覆盖到所有的水利工程项目,营造水利平安工地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创建阶段。各地、各单位于20147201411月,部署并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选取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工地开展平安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为全面铺开创建工作作必要准备。

(三)全面创建阶段。各地、各单位201412月至2015年底,全面铺开各项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水利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至2015年底,各地、各单位水利平安工地创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底,各地、各单位要分析和总结平安工地创建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步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差的长效机制。到2017年底,各地、各单位平安工地创建覆盖率达到100%,水利平安工地建设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认清创建水利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的工作基础,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要充分认识水利平安工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省水利系统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标准和细则,切实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水利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把水利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解决施工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水利平安工地创建工作。

(四)强化考核,认真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水利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要将水利平安工地创建方案于201475日前报厅安监处,并于每年1225日前将年度平安创建开展情况、平安工地覆盖情况等报厅安监处。

联系人:吴家冠

联系电话:020-38356243

传真:020-38356277

E-mail38356378@163.com

 

2014年12月17日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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